民事
我在山东省潍坊市,我咨询一下:我在本月5号驾车在潍坊市寒亭区
我在山东省潍坊市,我咨询一下:我在本月5号驾车在潍坊市寒亭区 我在山东省潍坊市,我咨询一下:我在本月5号驾车在潍坊市寒亭区朱寒路尽头与上港路交汇处的T字路口上右捌弯,与驾车逆向行驶的车辆发生碰撞,他给我撞坏了右后轮,右后门,油箱盖及其它部件共定损11490多元。交警处理意见是因为上港上晾晒着玉米,对方可以紧急避让,事故责任在我,因捌弯避让直行原则。请问交警这样处理对吗,麻烦解释一下,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微信用户(山东-潍坊)
提问时间:2013-10-08 1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