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房屋买卖
房屋买卖 左律师,您好!我来自江苏盐城,我叫仇海红。向您介绍一下我的情况,我父亲于2008年6月跟我们当地南阳镇新洋村的一户人家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协议,这套房子是拆迁后在其他地方重建的。当初签订的是四十九万元整(含宅基),付款方式:首付15万,付到40万,我们拿钥匙装潢,还有九万是等房产证、土地证等手续都办理到我父亲的名下是付清。目前我们已付32万,今年年初房主要在原来的基础上再涨13万,我们没同意,所以一直拖到现在,今天我刚得知他将房子以65万卖给了其他人。左律师,我现在该怎么办?如果我让房主退钱的话能退多少,还有就是去年12月份的时候我父亲跟房主协商先让我们装潢,因为我元旦结婚想弄个新房,房主也答应了,目前已装潢60900元,还有洁具16000元,门32000元未拿回来,定金已付,另外门是定做的。我想问一下,这些定金已付的东西能不能按照总价全额退钱给我们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qhhkof(江苏-盐城)
提问时间:2010-09-09 1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