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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异地被告的离婚

起诉异地被告的离婚 离婚,没有被告身份证,结婚证不在手,孩子的户口上在被告方,对于孩子和财产没有诉求,没有孩子的出生年月姓名等证据。请问是不是只能到异地被告的住所地派出所调取身份信息?是调取当地常住人口登记表还是户籍证明或者其他什么?请问是不是只有到结婚注册地的民政局去调取结婚证明?请问对于没有诉求的财产和孩子,可否在诉状的事实部分不用提及?或者请问是不是可以不用拿出,没有诉求的孩子和财产的证据,比方孩子的户口证明啊,出生证明啊,房产证啊这些。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嘉理110(四川-泸州)
提问时间:2013-10-08 18:09
已有8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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