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
关于办案人员
关于办案人员 各位律师你们好!办案民警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之下。盲目立案。伙同幕后报案人参与以罪逼债。用不正当手段抓嫌疑人(当时是以合同诈骗罪被立案。现在证据显示是被人诬陷实际属于民事借贷)。民警去外地带嫌疑人的时候以没有带手铐为由。在当地买了一条套狗的铁链子和两把锁把嫌疑人拉着在街上走,好像游街一样。并在逼债的同时又言语说还钱就罪轻不还钱就会判重罪。以至于恐吓嫌疑人还钱。还有把嫌疑人带的吊坠饰品也拿了也没写任何手续。至今没有归还。
我想问问各位律师民警的这种行为属于什么行为?我如果要举报的话。应该以什么罪名来举报他呢?非常感谢你们的解答!!!急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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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王玳玮(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3-10-08 1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