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受到了人身伤害该怎么处理?
受到了人身伤害该怎么处理? 律师您好,我碰到了一件人身伤害事件,所以需要得到您的帮助,还烦请您能够及时回复我一下,谢谢了!
事情是这样的:前天晚上姐姐开车送我和老公回家的路上,因为为了避让一辆车子,而引起另一辆车主的不满,所以随后在开车的时候那男的车主和我姐姐起了1、2句口角,后来该车主紧追我们的车,在我们停下来准备理论的时候,想不到那位车主从后面走上来(因为他的车停在我们的车后),手里还拿着塑胶警棍走到我们车头,我老公一见他这架势怕对方伤害姐姐,就下车进行阻止并且自卫,在这个过程当中,我老公被对方用塑胶警棍打了好几下,并打伤了后脑。经医院验伤后,属于轻微伤,就是后脑勺被打出一个包,身上出现多处软组织挫伤。在殴打的过程中,对方的母亲多次将手里的婴孩往我老公的身上贴,企图故意造成婴孩的伤害,因为老公并不想要和对方殴打,所以尽量克制自己,所以没有造成对方其他人员的伤害。当然有可能对方这个男的也有些软组织挫伤。事后,警察到现场做了处理,并且搜出了被他们藏匿的警棍。所以我想问的问题是:
1、我们不想和对方协商解决,想让对方受到法律制裁。这种情况下,对方可以受到如何的法律制裁?
2、对方携带的这种武器属不属于法律所禁止的行为,如果属于,应不应该加重量刑?
3、从对方的行为判断,这种情况应该不是第一次了。所以如果经过调查后,对方属于有前科的,比如以前跟别人私了解决过类似事情,或者有其他的案底,那这次能不能加重量刑?
3、因为晚上开车,且对方之前是开着车和姐姐口角了1、2句,所以当时对方应该以为就姐姐一个女的在开车。所以下车的时候拿着警棍过来,能不能理解为他主观上就有攻击弱者并有致人伤害的动机?(并且事实上确实是造成了人身伤害)
4、这个也是我们最关心的,就是通过我上述的这些描述,您判断下来对方可以得到多久的关押?并且,如果对方受到的是行政处罚,比如拘役的话,我们可不可以再要求附带民事赔偿啊?因为验伤配药等费用都是我们自己付的钱、眼镜也被对方打碎了。
还请律师您能给予及时的回复和帮助,因为是第一次碰到这么霸道野蛮的人,所以觉得对方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是因为有很多地方不知道该怎么处理,所以还请律师您给予提示和帮助,谢谢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bonasm……(上海)
提问时间:2013-10-08 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