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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
财产问题
财产问题 我和我前夫是87年结婚,88年生一女.2000年协议离婚,当时他没工作,我就将我们共同拥有的一间门面房和两间住房在协议书上写明给了他,当时考虑他这样有住的又有房租拿,能解决他的住和吃.后他结婚我也结了婚,女儿随我.现他瘫痪生活不能自理,在老人公寓,他后来的妻子和他离婚了,我现在是他在老人公寓的监护人.我想问:这间门面房我现在是否还有权处理,我想给我女儿.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殷勤(广东-云浮)
提问时间:2010-09-09 16:57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110网律师
2010-09-09 17:10
既然他还健在,请你根据他的意思办理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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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云律师
2010-09-09 19:45
可以的,属于他二婚的婚产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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