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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车收费保管站失窃赔偿

单车收费保管站失窃赔偿 您好,本人与9月8日晚寄存一辆山地单车在光骏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单车保管站。因7日晚发生意外受伤。至10月4日本想去给单车打气时发现已失窃。经与管理方沟通,对方很多推搪不予赔偿。我是否应该能取得100%赔偿金额。因我已从9月1日交了半年的保管费。至14年2月才期满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olo39……(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3-10-06 2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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