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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辩护

被人殴打出手还击将对方打伤这是自卫还是蓄意行凶

被人殴打出手还击将对方打伤这是自卫还是蓄意行凶 2013年10月2日下午6点10分一水果店女老板蓄意生事让他的儿子女儿女婿三人对我母亲施以暴力殴打和朝我母亲脸部吐痰两次施以侮辱我见此冲上去拉开我母亲却遭其两名男子殴打,女老板的女婿将我左手大拇指咬伤并拉伤我右手中指无名指和小拇指!并在同时女老板用手指甲朝我左侧脸部抓来,我挣脱其女婿束缚用以受伤的右手还击两拳,后其儿子使用钢筋从右后方猛击我的头部将我击倒在地!后女老板的女婿对我胸口施以猛击直至我失去知觉后在医院检查医生给出病例证明证明对方使用金属器物击打我的头部导致我头部脑震荡!!!在我为到派出所处理事物提前出院才得知其水果店女老板鼻梁被我打伤我这是正当自卫还是蓄意行凶,会不会因此服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光辉1992……(福建-厦门)
提问时间:2013-10-06 20:32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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