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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辩护

轻伤鉴定门槛太低吧

轻伤鉴定门槛太低吧 轻伤标准:第九条 眼损伤 第3项 泪器部分损伤及功能障碍。
  意即只要泪器部分损伤就可以鉴定为轻伤,是吗?!轻伤鉴定门槛太低吧!
前段时间因为无意间致人下泪小管断裂,后植管缝合,撤管后泪道正常,但司法鉴定确实轻伤!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54712……(四川)
提问时间:2013-10-05 17:13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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