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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签订合同的违约问题处理

没有签订合同的违约问题处理 情况说明:年前订购了杨凌无公害蔬菜一箱,领取提菜卡一张,提菜卡写明1月19至21日到公司领菜,去了两次公司都称没有了,并承诺年29将订购的菜送入家中。直到年29中午都无消息,下午在到公司,发现公司已关门,门上贴纸条声称:未领到蔬菜者年初8到公司全额退款。 
请问这样的事情全额退款就可了事吗?我认为这种事情算是一种违约,法律对这种未签订合同的违约问题是否有明确的规定?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boboo3……(陕西)
提问时间:2009-02-02 16:05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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