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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婆名下成本价房一套,立遗嘱并公证给小儿子,还需要其他子女同意才能过户吗?

婆婆名下成本价房一套,立遗嘱并公证给小儿子,还需要其他子女同意才能过户吗? 婆婆名下成本价房一套,为06年用公公和婆婆两人的工龄优惠购买,但公公已经在96年去世了,也就是说,购买这套住房时只有婆婆健在,房本是婆婆的名字,购房合同上注明产权归个人所有。现在婆婆立遗嘱并公证把该住房给小儿子,还需要其他子女同意才能过户吗?是否工龄优惠的部分即使有公公的工龄,该部分也不能形成继承呢?是否婆婆有权指定继承人,有完全的权利处分该房产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daisyh……(北京)
提问时间:2013-10-02 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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