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陕西安康,9月12日我儿子航仔和楼下小朋友共三人在一起玩耍
对方孩子的监护人要承担赔偿的
1、这种情况我和露露家长应该各自承担什么责任?
答:由露露的家长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2、轩轩家长有没有责任?
答:轩轩的家长没有责任。
3、如果可以索要赔偿,能赔偿哪些费用?有谁承担赔偿?赔偿标准是多少?
答:受害人伤残赔偿:1、残疾赔偿金(城镇)上年度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0年×伤残赔偿指数;(农村)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2、医疗费;3、后续治疗费、康复费;4、残疾辅助器具费;5、误工费;6、护理费;7、住院伙食补助费;8、营养费;9、交通住宿费;10被抚养人生活费;11、精神损害抚慰金;
露露的法定监护人需承担责任,轩轩家长无需承担责任。你可以要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针对你的问题回复如下:
1、轩轩家长没有责任。
2、可以主张的赔偿包括医疗费、监护人的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必要的营养费。因伤致残的,还有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3、由露露的家长负主要赔偿责任。
露露的法定监护人需承担责任,轩轩家长无需承担责任。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残疾赔偿金,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费,护理费,残疾辅助器具费,营养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建议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权。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对方要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