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民事

我是陕西安康,9月12日我儿子航仔和楼下小朋友共三人在一起玩耍

我是陕西安康,9月12日我儿子航仔和楼下小朋友共三人在一起玩耍 我是陕西安康,9月12日我儿子航仔和楼下小朋友共三人在一起玩耍,三个小朋友我儿子4岁,轩轩5岁,露露5岁半,平时经常在一起玩耍,当天玩耍时我儿子航仔和轩轩都有爷爷看护,露露无人看护,三人自己在花坛上蹦跳,我儿子航仔站在花坛上还没开始跳,而露露无意中推了我儿子一下,儿子就从花坛上摔下来,造成右臂尺桡骨双骨折,我们为了孩子,从县医院到市医院,最后在西安市红会医院治疗,没有进行手术,用的复位治疗,现在已经20天,还未痊愈,整个治疗过程已告诉露露家长,我们时刻2人陪护,在西安的医疗费用,交通费,生活费已花费好几千,还有人员耽误的时间,我儿子以后手臂的影响都很大,暂时所有费用我们自己全部承担,因为没有住院,城镇医保无法报销,我儿子买了幼儿园的意外伤害险,我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我和露露家长应该各自承担什么责任?轩轩家长有没有责任?如果可以索要赔偿,能赔偿哪些费用?有谁承担赔偿?赔偿标准是多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微信用户(陕西-西安)
提问时间:2013-10-02 14:52
已有6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