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对象分手家里要钱
如果出于道德,那要根据你的实际能力以及对方的要求来衡量,律师也不好直接说这个问题;如果从法律而言,你完全没有义务向对方支付任何费用;你懂得?哥们,自己看着办吧,有需要法律上的帮忙可以联系。
凭良心给
给对方医药费和营养费即可。适当补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一条 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