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过继给姐姐,但是民政局不给办理怎么办?
这是不符合的
你好,具体 咨询当地民政部门或参考收养法规定
不符合条件
答:你姐姐有子女,不符合《收养法》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附相关法律规定:第六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三十周岁。
你前夫不同意,你的孩子不能过继给你姐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