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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

有关一些交通事故的具体问题

有关一些交通事故的具体问题 我(50多岁)5月中出的交通事故,机动车肇事者在交警判决下是100%全责。5月份出事的治疗费是我先付然后给肇事者单据,肇事者再给钱。昨天我带着7月和8月的治疗费和病例再找肇事者索赔时,肇事者以保险公司说我伤势太轻不应该拖时间太长的理由当时不予赔偿。并且肇事者说她保险9月末到期,让我马上开具误工证明并带着7,8月的医疗费跟她去保险公司索赔疑问:1,我在一只脚还没有康复的情况下有义务陪她一起去她的保险公司吗?2,如果我现在跟她去了保险公司索赔,以后的医疗费谁来管?感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vGw4394(北京)
提问时间:2010-09-08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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