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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不构成轻微伤,民事赔偿,医疗费过高

不构成轻微伤,民事赔偿,医疗费过高 我只打了对方几巴掌,经鉴定不构成轻微伤,派出所对我进行了行政拘留7天,罚款500,对方起诉我,病例写的是创伤性头疼,多处软组织挫伤,住院5天治疗费 住院费 还有包括各项身体机能的检查费,务工费,交通费乱七八糟的费用加起来共计7500元,请问合理吗,对方坚决要求住院,请问法院支持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erryl……(山东-济南)
提问时间:2013-09-30 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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