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银行存款纠纷
银行存款纠纷 08年 天津市武清区东马圈镇 邮政储蓄提办 “存款1.2万 送桶油”的活动 但是不办存折,完全的一个书面合同,内容大约为邮政储蓄办的这个活动的 相关详情,即存款1.2万元,送食用油一桶,为期3年,我方理应与11年同月份办理转存,或者将钱取出,无奈老人年事已高,将此事忘记,前几日邮政人员来访说要拿回当年的合同书,且告知钱款已被他人领取,(邮政的意思是有人拿着老人的身份证将钱取走,哪日取走的不清楚),而且老人竟然傻傻的就把合同书给了邮政人员,事情就是这样,我想问一下怎么样能归还钱款
1、银行提款记录是否要有相应的手续才能查看,例如公安、律师的信函
2、邮政人员在没有给我方一个确切的答案时,就将合同书拿走,我们是否有权利将合同书拿回i,并且作为此次官司的物证
3、请邮政出示相关提款记录及视频资料,因为老人的身份证没有丢失过,钱款是如何被取走的
4、这是否为银行监守自盗,钱款两年未取,编造的谎言
5、相关于前些年邮政提办的活动,很多村里的人都有参加,但是因为已过了年限,所以合同书已经取出,虽没有物证,但是人证有很多,这是否成为这场官司的又一优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赵丹ABCD(河北)
提问时间:2013-09-30 1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