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
夫家老房拆迁,小姑宅基地上有她的名字,她是否享有份额
夫家老房拆迁,小姑宅基地上有她的名字,她是否享有份额 我家是2010年开始启动拆迁,当时政策按户拆迁的,宅基地地址上的户口本上是我老公,我,儿子,我婆婆四个人,我公公过世了。现在小姑要问我们拿动迁房,理由是当时宅基地批复上有她的名字,所以她也有份的,所以现在要拿所有(建筑物和宅基地赔偿)的三分之一,她的情况是跟我们分户的,她的户口是挂在村里的,照理说她应该也算一户人家,应该也享有宅基地的,但当时她夫家也是2010年开始启动拆迁的,所以村里认为她的份额应该在夫家,所以在本村不享有宅基地。但是她在夫家2013年动迁协议签字前离婚了,说她现在不享有宅基地了。所以问村里拿宅基地,但村里告诉她是要离婚5年才能拿,但是现在她反过来问我们拿房子,就一个理由我们宅基批复上有她的名字,当时她是15岁。她现在不算有别处享有宅基地了,所以她说跟我老公享有同等份额的安置房,而且我和我儿子是没份的,理由当时批复上没有我俩的名字。我知道建筑物肯定是有份额的,但补偿我们的安置房她有份额吗,有多少?我跟我儿子真的没份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hxch(上海-青浦区)
提问时间:2013-09-30 1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