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一级伤残交通事故赔偿
一级伤残交通事故赔偿 我爸在2007年9月开摩托车被汽车撞,瘫痪至今.我爸是醉酒驾车,对方是无证闯红灯,故交警队出的事故认定书是我们负次责任.事故认定后交警队一直没有其他音训,对方医药费也一拖再拖,没有办法,我们请了法医做鉴定.法医伤残等级鉴定为1级伤残1级护理.然后在2008年6月份我们起诉他并立案.2008年7月22日开的庭.开庭时对方当时人没来,由于肇事者开的车是挂靠在一个企业的,所以对方律师说企业帮他担所有责任.几个小时下来,没有结果.到现在一个多月,一直音训全无,不拿出钱,也不提出商量办法.打电话问法官,法官说如果判的话只能判5年内的医药费,今后的要每年拿了发票去报销.我认为对方有支付能力,为什么不能凭伤残鉴定书一次赔偿20年医药费和其他?还有在开庭后的3个月我们是不是只能等,那这期间发生的费用我们不能承担怎么办?是否可以叫对方继续负担医疗费?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红雨伞宝宝(浙江-嘉兴)
提问时间:2008-09-05 1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