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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意外伤害

人身意外伤害 小明和我儿子到我家玩,我和丈夫不在家,在上班。小明太调皮,爬上了我家的床,我儿子叫小明下来,小明不听,我儿子就说让小明出去玩,不要在家里玩了, 我儿子出了房间门,在外面关门,小明见我儿子要关门就在里面拉着门,我儿子不知道小明的手拉着门,就用力关门,结果小明的手被门压到,中指食指被压断了,经过治疗,手指是接上了,但失去了功能,请问:我儿子在这个事件中是属于过错方吗?应当承担什么责任?现在小明家要我们家承担80%的医药费,大概16000元,后续的治疗费用还要我们家和他们家平摊,这个钱我该出吗?又应该出多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范国金(广东-东莞)
提问时间:2013-09-29 2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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