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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贷款欠息,银行走拍买程序,法院判决能否给一定期限清还利息?

房屋贷款欠息,银行走拍买程序,法院判决能否给一定期限清还利息? 房屋抵押贷款合同签约期限是2008年6月20日至2011年6月19日;合同约定每月清缴利息,因企业经营惨淡,至今没向银行缴纳过利息,银行方面准备起诉拍买房屋,请问法院判决时能给多长时间清缴利息时间?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zzw_88……(吉林-长春)
提问时间:2009-02-02 11:26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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