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人身损害

土地纠纷

土地纠纷 由于土地互换发生纠纷。甲乙双方是邻居,不和很多年。甲方由于要修路与乙方签订协议书。但是事后乙方发觉自己以3倍土地与甲方互换。乙方不想继续该协议,在派出所的协调下,甲乙双方的协议书失效。当乙方要去锄地耕作,甲方不服,拿锄头出来打乙方。双方都受伤,哪一方要付法律责任?该协议书还有效吗?乙方能否拿回属于自己的耕地?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黄婷婷072……(福建-泉州)
提问时间:2013-09-28 21:19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