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妇女儿童权益
你好,不宜认定为盗窃。
如果夫妻关系不和,可以协议离婚的。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离婚的。
男方取走的东西,可以保留证据,等分割财产时,可以扣除男方取走的部分财产。
可以到法院起诉维权
你可以报警。
你好!如果男方转移的物品属于同居期间购买的共同财产的话,你有权起诉要求分割,但是很难认定为盗窃。另外,如果孩子由你抚养的话,你有权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
您好,起诉到法院维权
你好,依据你的叙述,不属于盗窃,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对方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不过还是先想办法找到对方。。。
请采纳。。。。
您好,个人认为可以构成盗窃,不过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四款之规定:偷拿自己家的财物或者近亲属的财物,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处罚时也应与社会上作案的有所区别。您可以按照盗窃罪报警,请警察帮助您找到男方。现在关键的还是找到男方。您可以通过男方的亲朋好友寻找他。男方对小女孩儿有抚养义务,如果其拒不支付抚养费,可到法院起诉,并且同时要求分割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
到法院起诉维权
搜集证据,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主张分割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让对方支付抚养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一条 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