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追讨
上诉人冯春凤因与被上诉人常小忠买卖纠纷一案
上诉人冯春凤因与被上诉人常小忠买卖纠纷一案 没想到此案成了案例,希望焦作市法院能够从网上删除,你们征求当事人的意见来吗。2009年3月24日判决生效至今已一年有余,常小忠拿到的只是一纸判决文书,依靠现有的法律能讨回欠款吗?考验法律的尊严和依法办事的效果。常小忠上法院诉讼之前冯春凤答应还款5.3万元结账,但由于相差3.1万元未达成一致意见,所以起诉到法院。目前看好像常小忠错了,依法办事是为了教育好人——守法公民不要与坏人过不去。法律対赖人地痞是不起什么作用的,法律对他们没有足够的震慑作用,他们潇洒自在嘲笑法律的软弱与无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笑看苍天(河南-焦作)
提问时间:2010-09-07 1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