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过户
你父亲办继承,子女书面申明放弃继承你母亲的份额,就可以了。继承2条路,1:公证,2:诉讼。
1、可通过诉讼继承来变更产权登记。
2、其他继承人都放弃继承,可以的。
3、可通过诉讼方式办理。
4、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洽谈。
可以公证办理产权变更,可以写父亲和子女的名字
可通过诉讼继承来变更产权登记,需要其他继承人都放弃继承,把房产的产权人变更到父亲名下。
1、婚后夫妻购房写夫妻一方或双方的名字均为夫妻共有,但夫妻另有约定的除外。
在婚内夫妻协商好可以加名,但现在一方已经去世了,发生继承,不能只加不减你母亲名。
2、夫妻共有财产的一半是遗产,一半是你父亲的。
3、遗产继承份额:有遗嘱的,按有效遗嘱,无遗嘱的,由配偶、父母、子女继承。继承人可协商,不能协商的,一般平分,但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或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能多分。继承方式:继承之间无争议的,联系公证处做继承公证后过户;有争议或无法提供继承所需材料的,向法院起诉,根据法院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办理过户。
1无法办理了
2房产的一半属于您母亲的遗产。协商不成,参考如下法条继承
第二十六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第十五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让其他继承人办理放弃继承的公证手续,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过户手续。
你好,建议通过诉讼程序,这样比公证节省费用。如需帮助,可以来电详询,本律师将提供专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