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问题,求助!!!!!!!!!
1、可以垫付,计算在赔偿内。
2、可以申请。
3、不需要鉴定的,一般的,不能扣车。
4、要看合同的具体约定。
一、一般从人道主义角度和法律规定来讲,是要先预付一些基本的医疗费的;此部分费用计入最后总的费用之中;
二、至于让保险公司赔偿的部分,你方可以向保险公司追偿;
三、出了事故认定书后七日内是可以放车的;
四、保险公司应当承担的部分主要是医疗费、误工费、补助费等,建议委托律师协助参与处理,以维护你方最大合法权益。
1、可以先支付一部分。应当计算。听律师的话。
2、可以申请。
3、可以拿回来。
4、看保险合同。
1、医疗费可以先让保险公司垫付部分,超出保险的一般是自己垫付,然后再向保险公司索赔。所以医疗费都必须有单据或者对方亲属签收
2、你主要责任,保险公司只赔偿85%,车除非有担保,或者伤者伤势较轻,否则要等结案才能拿
3、赔偿的项目比较多,比如对方的车损、误工费、伙食补助费、造成伤残的,还要赔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失等,(咨询QQ522391196)
1现在你们垫付的医药费用可以计算进去;
2你们可以申请保险公司预付部分医药费;
3你们的车在事故责任认定书下发后,如果对方没有提出诉讼保全的话是可以要求拿回的;
4保险公司在你应承担的事故责任范围内按你所投保的金额限定内承担赔偿责任,超过部分就由你自己来承担了.
5你最好是能够请律师帮助代理
1、你的交强险公司负有法定的垫付限额抢救治疗费责任。垫付的钱计算在赔偿数额之内。
2、无需申请。交警负有法定的通知交强险公司限额垫付医疗费的义务。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应当由交警通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3、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4、建议参考其他人的回答。
本人是退休交警。免费提供服务。联系方式qq631729510 博客//***.com/
1、医疗费用可以现在支付,也可以在治疗结束后支付。2、交强险赔付限额内可以先支付给对方医疗费,其他要看合同约定。3、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就可以把车发还。4、详细解答需要当面咨询律师,要看合同约定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