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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 我的一个长辈(48岁男士)在上班路上骑着电动自行车,由于下雨路滑,与对面行驶的自行车撞上,自行车车主为32岁女士,也是上班路上,她属于逆行,并举着雨伞。两人都没有摔倒,女士子宫下缝了14针,医院5000元押金为男士所交。请问自行车逆行的情况相幢,责任在谁?医疗费用应由谁来付?敬待回复,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9-3雨滴(北京)
提问时间:2010-09-07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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