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提出离婚彩礼是否该归还?
可以分共同财产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如果没有离婚则不能要回。
已登记结婚,并共同生活的,一般不能要回彩礼。
可以要求返还彩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