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这样的人,应该如何起诉?
这样的人,应该如何起诉? 甲(男)、乙(女)双方认识于1985至1987年前左右,当时甲已经离婚,离婚理由是因为对方不满意甲的粗鲁行为,(甲常打对方)有两个女儿,乙当时14-15岁左右,未满18周岁,乙认识甲的理由是:乙为甲照看两个女儿,具乙回忆,当初乙是为甲工作,但甲并没有给予乙任何工资。在1987年,乙为甲生了一个男婴,生了该男婴之后,乙曾经将男婴抛弃给甲方,回到母家。甲找到乙方家庭,暴力强迫乙回到甲方身边,由于当时乙方还未满18周岁,不懂法律,而且乙方家庭生活困难。所以乙只好回到甲方身边。
在过去的22年来,甲曾无数次用棍等钝器打骂乙方,强迫乙方为甲生了10个孩子,由于外界原因,死亡两个孩子,现在还剩下8个孩子。
在过去的22年来,甲在广西、湖南、广州、北京等地方认识将近10个女人,其中不包括乙方,甲在广西,湖南,北京中认识的三个女人里,要求她们为甲生下5个孩子。广西两个,湖南两个,北京两个。
湖南那个女人在生下两个孩子之后,将这两个孩子抛弃给甲方,而甲方将其丢给乙方抚养。
在过去的22年来,甲方与乙方没有办理结婚证书,甲方自从22年前离婚之后,一直没有找他的其他女人办理结婚证书。
我不知道如何为乙方获取合法的权利与经济上和精神上的损失!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semigo……(北京-大兴区)
提问时间:2009-02-01 1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