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追讨
民间借贷无法偿还时可否协商债权人转换成资产股份???
民间借贷无法偿还时可否协商债权人转换成资产股份??? 本人有一地处商业豪华地段楼盘,其房屋产权是自己的,2008年1月评估价为5000万元,目前在银行抵押贷款2300万元,现在本人利用该楼盘自主经营宾馆生意,但本人在购买楼盘和整体装修时借了高利贷,导致目前除欠银行2300万元贷款外,还欠个人民间借款达1500万元,负担太重、经营惨淡、银行欠息、导致银行方面要起诉拍买大楼,如此下去企业只能破产,但破产只能保住银行利益不受损失,民间借款债权方将无法保证利益,本人不想让借我款的个人遭受经济损失,所以想将个人借款全部转成股份,减轻企业负担,一起将生意做起来,这样即保住个人债权方不受损失,同时也有长远可观的利益,不知此想法能否在法律上行的通?? 请高人指教为盼!!!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zzw_88……(吉林-延边)
提问时间:2009-02-01 1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