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公安被买通冤枉我盗窃
·公安被买通冤枉我盗窃 2008年11月份我跟男友分手,他不同意,事后我一直避开他,可过年回家09年1月24号左右他要求我见面我不去,他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去报假案说我跟他同居的时候偷了他15000现金还有钻石手饰和电脑等东西, 并说他跟那个派出所所长的关系很好,只要他说销案就行,后来派出所派了一名警员过来给我录口供,我前男友跟我说配合说是你拿走了东西现在还我就行了,我照说了,那个警员在讯问过程中一定要求我留下单位的详细地址跟电话,因为我知道前男友一直想去我单位闹事,以此来威胁我,并且事后那名警员也向我确认了是我前男友要求我提供单位信息的,我当时给了一个假的单位信息他们。第二天我回广州了,他们再打电话给我说案件销不了,说单位地址不对,材料不齐全,没办法销案,并且要求我回开平重新录口供。可我要是回去就太担误我的工作了,而且再录口供再涉及到我单位的信息怎么办?我能否不回答?我能否不回去,我不回去的话公安机关会采取什么措施, 这个问题应该如何解决,而且我前男友还说了,会制造假证来冤枉我,把我订罪 。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angelt……(广东)
提问时间:2009-02-01 1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