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酒店意外伤害
酒店意外伤害 酒店升学宴来做客的客人,在用餐时拖拉椅子意外被椅子夹伤手指,当时酒店以为没什么大问题,就直接给了客人一千块钱自已去医院。
但过了几天客人找到酒店扯皮要求赔偿,并自已开了一个赔偿清单,以下是内容:
医疗费:3123(此项有发票)
误工费:三个月7708
护理费:50元乘以5天=250
信宿费:120乘以4天=480
交通费:680元
营养费:500元
伙食费:100元乘以5天=500
精神损害赔偿:4000
后期医疗费:1000
共计:18241元
我想咨询一下我们酒店该如何处理此事件,我们负怎样的责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一笑堂(湖北-咸宁)
提问时间:2010-09-06 1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