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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

分家协议

分家协议 立约人黄振生,黄建国,因家庭人口众多房屋居信不便,情愿和长子建山分门另居,协商条款如下。
一:父亲土地一份,因无法耕种,归于长子耕种,长子每年给父亲小麦伍至七百斤。
二:长子每月负担养老费拾元,每年150元,半年交一半,年终交清。八五年正月开始。
三:老四,老五和小芹负担50元。
四:父亲给长子立柜,写安台,铁床各一件,以后再分家时,再抄单分配。
五:八年年开始,每年给父亲除出棉花30斤。
 申录人:李文堂   李法孔。
     请问这个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吗?没有手印,没有签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hpailh(河南-安阳)
提问时间:2013-09-22 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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