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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问题

购房问题 已签了购房合同,还有部分对我们不利的附加协议(没有合同复印件给我方),也交了契税;按揭时,也已经向银行发面出示了流水帐方面的证明(是有能力每月还按揭钱的),可是他们查了资料说我们这边已经有贷款,必须贷款还完拿书面证明给他们才给办按揭;过了一段贷款还完了,也已经通知开发商那边说贷款还清了,可以开始办按揭了(就是还没给书面证明),后来忙也忘记给了,开发商起诉我方。我方能赢吗?还有这算不算有案底了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t0001……(福建)
提问时间:2013-09-22 19:53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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