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私名誉问题
<<民法通则>>第101条:"公民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的名誉。" <<民通意见>>第140条:"以书面、口头形式宣扬他人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根据你本人的讲述,对方只是以此相威胁,并未真正侵害你的名誉及隐私。
您好,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如果严重的话,有可能涉嫌侮辱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