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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产房置换
公产房置换 与房主签署了一份中介的 公产房置换合同,在去津房置换申请单的过程中 房主无法提供津房置换需要的结婚证原件,津房置换不予受理,没有签署津房置换的合同,这样我们的《公产房置换合同》有法律效益吗?我可以起诉房主要求退还定金,赔偿违约金及中介费吗?谢谢!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uUS7299(天津)
提问时间:2010-09-06 15:52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张亮律师
VIP
2010-09-06 21:27
合同有效,属于对方违约的,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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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新律师
2010-09-06 18:22
合同当然有法律效力,可以提出相应的请求。具体需要的话,带材料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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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新律师
2010-09-06 19:47
责任在对方你可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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