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仲裁
钱包在公事途中被抢怎么赔偿
钱包在公事途中被抢怎么赔偿 关于元月23日晚钱包被抢事件经过的报告
尊敬的单位领导:
2009年元月23日晚,我受周副主任工作安排,一同慰问廖同志。去廖家途中,我的钱包被不法分子抢夺,损失财物达八千余元。现将被抢事件经过汇报于领导。
一、事件经过
因廖的奖金及慰问金合计4345元在我这里,元月23日晚8时许,周副主任来到我家,叫我马上与他一块去廖家慰问。当天我本来头晕不舒服,为了好好在家休息,不受外界打扰,我手机于中午就关机了,我对周说:“我今天不舒服,明天早上去吧(也就是年前29日)”。周说他明天要值班,今晚将慰问廖之事办完算了。我听他这么解释,又看到领导亲自到家中请我一块去,而且又是工作安排,便同意与他一块去慰问。我说家里碗还没洗,周说等我洗完碗再去,周就坐在我家客厅等了约20分钟(周与我谈话内容,我儿子、侄儿俩人可作证)。晚8:20许,我和周刚走出家门时,我想起又对周说:“叫另外一位同事一起去”。周说算了,就我俩人行了。我和周并肩步行,走到消防队前面100多米家属区漆黑处,突然从我身后驰过一辆红色摩托车抢走我肩上挎包,将我向前踉闯一步,我回过神来大叫一声“包”,周发懵而后反映过来,无意识向前追了几步,呐喊“喂”,瞬间,摩托车不见踪影。在20:30分许,周和我赶去公安分局报案,王警官当时笔录了事件经过和抢去的财物。
二、被抢去的财物情况
1、廖的11月份奖金1345元和慰问廖的3000元。
2、本人财物:现金2200元、U盘一个、身份证一张、八佰伴烫染卡一张(1300多元)、衡阳医保卡一张(1300多元)、手机一个(1498元,08年7月份买)、耳机一付、锁匙2圈、稻草人钱包一个(90元)、中国银行卡一张。
三、个人请求
元月23日晚钱包被抢一事,是在周副主任工作安排下和慰问廖路途中发生的,周副主任和廖股长可以作证,钱包被抢之前,周事先与廖的妈妈通了电话并说了来廖家慰问之事,所以作为下属的我,我只能服从上级工作安排,关于钱包被抢所造成损失的钱财,本人概不负责,并请求领导慎重考虑赔偿我包内的一切经济损失。
四、教训启示
针对该地区近段治安混乱局面,为吸取教训,保证国家财产不再受损失,凡与工作经济打交道的人,今后应规范以下条例纪律,建议领导采纳:
1、禁止8小时工作时间之外进行钱物发放,特殊情况下必须有专车专人护送。
2、到银行取款来回途中,应有专车专人护送。
3、当天公款没发放下去的,应及时放到保险柜或到银行存款。
报告人:吴某某 2009年1月24日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ulinj……(湖南)
提问时间:2009-02-01 1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