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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

房产继承求助律师

房产继承求助律师 律师您好,女方是老年再婚,他们登记结婚后,都没有和他们的子女在一起生活,也没有什么共同财产,女方无固定收入,有两子一女都已成家。他们居住在男方再婚前的房子,前期男方把这个房子公证给了女方,可是后来他们分居了。男方又把这个房子遗嘱公证给了他的儿子。男方去世后,他的儿子强行要女方搬离这个房子。请教律师1)女方有继承权吗?其份额是多少?2)女方就是不搬离他的家人会怎么样?女方要居住权,法院会支持吗?谢谢律师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真烦心147(湖北)
提问时间:2013-09-21 1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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