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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

早晨开车撞死环卫工人

早晨开车撞死环卫工人 早晨5点天黑开车,车未超速,司机未喝酒也未疲劳驾驶,并在规定的范围内行车,环卫工人70多岁,并有严重的白内障,在马路中间行走,机动车行至此处时司机距离死者2米处发现,及时刹车,由于车的惯性造成环卫工人重伤,出于先救人原则,司机先将死者驾车到医院,进行抢救,并及时报案,告知保险公司,然后交通管理部门进行了现场查看。环卫工人侧面行走。从灯光上看不见他身上穿的反光的衣服。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海湾绿叶(山东)
提问时间:2013-09-21 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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