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患有绝症后就没有义务赡养老人吗
患有绝症后就没有义务赡养老人吗 我爷爷膝下有两儿三女,后来爷爷的房子在不知情情况下被二叔给偷卖掉了(钱也没给爷爷),爷爷便无家可归了.奶奶去世后经协商爷爷由5个儿女轮流赡养(两月/家轮住). 后来大女儿夫妇患有绝症,爷爷和其大女竟然没经过任何人同意,擅自作主:以后其他四家轮流养他...便惹来几家不满,他们都不同意. 而我的父母没有工作,一直是弟弟在养家和养着后来的爷爷.他大女儿家有两个子女,但是都是领养的,现在大女儿家的房子过继到她养子的名下了,请问其养子有没有义务赡养爷爷呢?
还有爷爷现在被二女儿挑拨离间,去其他三家闹,还砸了三女儿的家(玻璃/壁柜/装饰品/电视等都砸坏了,后来请来110才止住).现在他这个样子,让我们都觉得好厌恶,以前还觉得他好可怜,这么大年龄了,竟连个家都没有了,经常搬着行李挨家走,所以我妈妈对她非常好,亲似自己父母.现在他变得如此不可理喻了,我们简直没法面对他了(他出去到处说儿女不好,不养他,其实除了不愿承担大女那两个月,其他家都很愿继续赡养他的). 现在看到妈妈整天闹心上火都病了(我们家现在也怕爷爷来这里闹事砸东西),我心痛死了.怎么办才好啊? 我们会继续赡养爷爷的,因为这是必须的. 但是我们真的不想面对他了,也无法再像以前那样与他相处了,送养老院吧,又没钱太贵送不起.不知道社会福利院会不会收留爷爷,要是爷爷不同意的话,我们能否还将他送养老院? 真是无法面对他了,这样就算他长寿了,我们全家都会折寿的.怎么办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雨中听风(辽宁-大连)
提问时间:2010-09-06 1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