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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务追讨

债务纠纷

债务纠纷 请诸位 帮小弟分析一下这个案件:法院的诉讼请求是:责令被告偿还原告现金三万元及利息。事实和理由:被告小马与小郭原系夫妻关系,二被告于2012年一月八日在原告商小何家借款三万元,约定月息一分,并由被告小郭写欠条一张(替小马代笔签名)。2012年农历腊月二十九,被告小马偿还原告小何利息5000元。后原告多次向被告索要借款和利息,至今未还,综上所述,根据民法通则及婚姻法向二被告提出起诉。欠条是在离婚后,小郭自己写的并代替小马签的字(小马根本不知道),这个有没有法律效力?小马如何应对这场诉讼?请大神们给予解答,不甚感激!!!!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晓雨莎莎(河北)
提问时间:2013-09-21 12:59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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