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怎样判定交通事故赔偿的以及这个驾驶员的刑事责任
怎样判定交通事故赔偿的以及这个驾驶员的刑事责任 2010年8月21凌晨,吴某与邵某(两人合伙经营)驾驶家禽(鸡)运输半挂车至江西丰城,途中遇堵车,邵某因想给家禽(鸡)降温而攀爬至4.5高的半挂车的鸡笼上给鸡打水,吴某发现前面车辆开动,便进入驾驶室开动车辆移动向前(邵某可能不知车辆即将开动,吴某事后说提示过邵某,但没有证人),驾驶过程中吴某发现水管掉落地面便停车,后发现邵某跌落在车后面约30米处,刚好后面一辆交通巡警的车经过,于是便立即将邵某送往医院,巡警叫吴某跟随其后,事故现场也没有保留,而邵某也因伤势(头部受损)过重抢救无效死亡。
事后,邵某家属获取保险时,得知必须要有事故认定书,而吴某又没有报警,之后找到当时经过事发现场的巡警,而巡警又不给出证明,因此这件事陷入僵局。
现在我有以下问题:
1。对于此事,吴某应当承担哪些责任,可不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
2。吴某称当时没有报警是因为有巡警路过,现场也没有保留,而巡警又不能给出事故证明。吴某事后没有报警,是不是该承担责任
3。现巡警不给出证明,而当时又是他叫吴某紧随其后,因此现场没有保留,请问吴某和巡警是不是都失职。
4。针对邵某的死亡,吴某应当赔偿邵某家属多少金额
5.吴某称对于此事,保险公司赔偿邵某的事故强保归属他,请问这种做法是不是侵犯邵某的权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街尾缠绵(江苏)
提问时间:2010-09-05 2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