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除了这两条约定的合同终止事由是否有其他的终止事由?
追问:没有,只规定了这一条。如果对方不付房租,是不是可以认为对方终止协议?
回答:不是的,一般来说这是对方违约你可以通知并终止合同收回房产。
追问:那这样的话,我需要赔偿对方约定的已付房租和装修费吗?
回答:理论上如果没有特别约定是不应当赔偿对方的。主要还是看合同
追问:晕。。。我的租房合同上是有约定的。请问如果通过诉讼,要求解除合同的话,是不是就可以避免赔偿?因为合同上约定的是双方任何一方提前终止协议的话,需要赔偿。
回答:可以诉讼解除合同,至于能否避免还是要看法官的衡量。
追问:您好,我想再问下,有没有什么方法可以避免赔偿的情况。因为,并不是我不想租房,而是租客不愿意付房租,而导致我解除合同。如果租客付房租的话,我还是愿意租下去的。
回答:这个我现在给你说了不算,你到时候可以将你的观点表述给法官这是对方违约导致的合同解除,不是你的原因致使合同解除。
追问:您好,再问下,如果真的打官司的话,要求我赔偿的几率大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