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仅老公名字。婚后老婆怀孕,老公愿意加上老婆和未来孩子的名字。
如果加名,没有约定份额,房产三人均分。法院根据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一百零三条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3.对2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把老婆和孩子的名字一同加进去,如果没有约定分额的,原则上平分,但考虑各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
抚养权归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一方,经济条件只是其中的一个考虑因素而已。
如果没有约定分额的,原则上平分,但考虑各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抚养权归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一方。
共同财产原则均分。对孩子的成长更有利的一方。若需帮助,可与我电话联系。
1、加名即赠与,属家庭共同财产,原出资方可多分,未出资方最高按30%分割。
2、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角度出发,经济条件不是唯一衡量标准。
依法分割
共同财产原则均分。对孩子的成长更有利的一方。
1、没有约定份额的话,三人均分;
2、经济只是一方面,与抚养权无必然联系,并非比谁钱多。关键看孩子跟谁生活更有利于孩子成长;
3、可以来电联系委托律师处理。保存本律师手机号码,以备急用。
共同财产原则均分。对孩子的成长更有利的一方。详细请来电咨询!
按照老婆1/3,孩子1/3,老公1/3分割。
1,产证上没有特别注明份额,一般是权利人平均分割;
2,小孩的抚养权并不仅仅看收入,主要考虑孩子和谁生活更对他成长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