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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

拿回失窃物品的事情

拿回失窃物品的事情 我公司被偷了几天笔记本电脑,报警后警察找到了失窃的笔记本,通知我公司去认定,要付一笔费用,意思是:这些失窃的笔记本是在一家店里找到的,店家收到这些笔记本时不知道这些事脏物,所以要付钱买这些笔记本,请问一下有这样的说法的吗?收脏物的店家的脏物不是应该没收的吗?怎么还要付钱?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ghostt……(上海)
提问时间:2013-09-16 12:18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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