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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租欠缴,房东搬出房客的东西并换锁

关于房租欠缴,房东搬出房客的东西并换锁 合约约定押金一千五,但是房客只交了一千,但是合同有注明在第二次交房租时补齐押金。但是第二次去收房租的时候,房客拒交押金和前三个月水电费及物管费,并且到期后拒交房租,也不肯搬离,房东是否可以把他的东西搬出来放走廊里然后换锁,是否会构成犯法?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薄荷暖阳(浙江-衢州)
提问时间:2013-09-15 2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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