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农村宅基地和胡同问题
农村宅基地和胡同问题 约二十年前,村委给我家批的新宅基地,在村的最角的位置,与对门邻居A之间有条胡同(胡同是我家垫成的,之前是条深沟),胡同后面没有人家是耕地,为了防盗在建房的时候与A商议共同垫平,打上围墙共同使用,对方不垫,随后我家拉土垫好,打上围墙盖了储物间养家畜使用,至今已经20年了,期间村委和群众还有A没有任何人反对,前段时间A重盖北屋,让我们把墙拆了,胡同要无条件一家一半,我家没有同意,A报警,警察了解情况后说没有我们的同意不能强拆;现在A家房屋盖好,原来与我家搭界的围墙没有砌,从后面地里就能直接进我家,为了安全现在准备在我家的位置上新砌一堵围墙(原来也丢过东西,被盗过牲畜),A不同意,把砌了一半的围墙也给推倒了,我们报警,警察和村干部前来协调,协调好后,双方都在出警记录上签了字,第二天A反悔说没协调好,把砌的墙有给推到了,我们报警,警察来了了解情况后说找村委协调,村委说管不了,然后我家准备先不砌墙了,停停再说;然而今天A家又把我们家原来的老围墙给推倒了,我们打110报警,110说找村委协调,没有出警,找村干部村干部说管不了;我想咨询一下,我们该怎么办?我们村里也没有宅基证。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anhe(河南-濮阳)
提问时间:2013-09-14 1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