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
打架时被人砍伤了,他要负什么法律责任?
打架时被人砍伤了,他要负什么法律责任? 因为村里说要铺水泥路,可是村里那个女的到村支书那说我们家边上的那条路是她的,不让我们铺.村支书叫我们自己解决好。我妈妈就到她家里问她为什么说那条路是她的(路边上有一条地是她们家族里的,她家族里人造房子用了我们家的一块地,当时就说好如果我们要用那条地就用好了。因为是本家人当时也没写下字条。)我们家的房子都在那里住了二十多年了,如果那条路是她的,那我们家里人不是每天都飞回来的吗?吵了几句那个女的就打我妈妈了,他儿子回来一起打我妈妈,够成轻微伤。晚上我爸爸和我叔叔一起去他们家评理,他们自知理亏二话没说就拿家伙打我家人,还准备了刀具,在我爸爸不备时就在他手臂上连砍三刀,造成轻伤。问题:1村支书叫我们自己解决,他有错吗?2换了地没写字条现在我们还有理在吗?3他们家人把我妈妈爸爸各打成轻微伤,轻伤他们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4是否可申请叫他们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以用伤残赔偿金?5我们是到他们家评理,索要我妈妈的医疗费并没有打架的意途,他们先动手打人,这算是自卫吗?(刀是他们家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602759……(浙江-衢州)
提问时间:2010-09-04 1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