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遗嘱,能否定房子历史吗?
遗嘱,能否定房子历史吗? 青岛市区80年代政府拆迁,当时政府分了3处房,即2个儿子各分到一处,老人和我父母(小儿)共住一处套三房,并单独立户,数年后女儿因离异住进该房。后我随父母暂住至姥姥家。爷爷去世后遇房改,奶奶办理买房手续,此房自始至终所有的装修等事宜,均是我父亲办理。1998年妈单位分房,彻底搬离。奶奶去世,留一手写遗嘱房给女儿。现小女儿要求按遗嘱过户,但当时拆迁分房时是因为我父母的原因,才分得此处套三房,且为此房付出大量物力财力,现在仅因这一遗嘱,能否定房子的历史吗??向专家求解!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qdfang……(山东-青岛)
提问时间:2013-09-13 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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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房屋登记在你爷爷奶奶名下时,是遗产。
追问:谢谢,可是当时政策,都是以老人登记为户主阿,即便爷爷死后,也顺理成章是更名为奶奶的名字啊。可当时分得这房子的原因是因我爸妈和他们住在一起,因为另有2套房各分给了其他2个孩子。遗嘱成立,,是遗产,那历史为何能有了这个套三房,是因为父母亲与老人同住,才得到的阿
回答:答:以登记为准。也可以申请法院确权。
追问:可申请法院确权,毕竟现在的产权人已经去世,那如何来做?另外,当时拆迁这处房子时,分得这几处房子也是通过法院判得的,是不是能除判决书外,也可以调阅卷宗?谢谢
回答:答:你提交证据证明产权是你的,不需要有被告。
追问:那是不是可以理解为:可以通过有效证据,证明此房属于我奶奶(爷爷)和我父母共有产权,也就是说我过世的奶奶不具备完全产权。谢谢朱老师继续解惑。
回答:答:是。
追问:谢谢朱老师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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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在你奶名下的,是你奶个人财产。
要不想按遗嘱处理,得证明遗嘱存在无效、或确认房屋有你父母产权。
追问:此遗嘱仅说:我死后房给XXX。有署名,无日期。能确定遗嘱有效吗,且“房”也未具体指明阿。另外,您所说的得确认有父母的产权,是指哪些内容呢?毕竟80年代的拆迁分房,也是承租而已。仅在房改买时更为奶奶买下。但此房历史确系父母亲才由套一或套二,变为套三的阿。
回答:就近找律师帮助,按确认遗嘱无效、确认你父母产权两方面去处理。
追问:谢谢。父母产权可以从哪些方面入手呢?毕竟房产证没他们的明,只有户口在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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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的
追问:如何理解。可以的?因为遗嘱可以否定历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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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遗嘱有效,应该由小女儿继承。你父亲为他的父母付出是应该的,而且那时候房产还不属于私有的。
追问:套三房的由来,是源于父母和爷奶同住,否则哪来的套三房,是否可以申请法院确权,判定房子的部分属于我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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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和历史没有关系,从你的叙述来看,分房时并未进行房改,房子仍然是公房,这种情况下,你奶奶按照房改规定买房,房子自然属于你奶奶,你奶奶有权利处分该房。
追问:对,我们对中间环节没有异议,只是房子的由来,得利于我父母,所以才会拆迁得到这处套三房。是否应该主张权利呢?另外如果妥善处理此争议,一方面对方是否可以主张给予一定经济补偿?或者政策上能否允许设立两个房产证(类似于团结户性质)
回答:如果在拆迁分房时考虑了你们的户口因素,或者说按照你们户口分配的房屋,那么你们对该房有一定权利,可以要求对方适当补偿,但是房子仍然是要归小女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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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应该属于老人的夫妻共同财产,在一方老人去世后,该方老人的份额产生法定继承,你父亲也有权继承。如果房子登记在老太太一个人名下,其余子女也有相应的份额,其无权处分全部的房屋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