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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纠纷

离婚财产纠纷 专家您好,我的问题是:男方与女方结婚时长25年,育有两女一子,男方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包养了小三长达四至五年,为了包养小三连续向他的朋友们借款,借款总额达到二十多万,(特别提醒,这些钱没有一分用到家里)借款当时男方告诉他的朋友们,希望他的朋友们不要把借钱的事告诉他的妻子,他的朋友们答应并做到了;期间男方欺骗女方,跟女方说在外做生意,分批次将家里做生意赚得的钱(二十多万)转移,转移当时并没有告诉妻子,妻子发现情况不对问他时他才承认;后来男方将包养的小三带回家,希望妻子接纳,妻子没有同意,一个月后,男方开着刚买不久的小轿车随小三出走,具体下落不明,到现在已经长达1年,期间未与家里有任何联系。随后,当初的债主们纷纷找到女方,以两人是夫妻为由,要求女方还钱,并伴有一定的威胁性质。女方与男方结婚后盖了一座两层三间的楼房,但所需的费用有八成是由女方娘家拿出,但房产证上写的是男方的名字。女方已申请离婚,但离婚证还未拿到手,请问律师专家,就这个情况,如果离婚成功,房产该归谁所有,债务该由谁承担。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不可原谅2(江苏)
提问时间:2013-09-13 1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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